各县(市)区政府、园区管委会 (十六)加快发展总部经济,落实《营口市推进科技创新十项政策》,协调监管部门帮助金融机构建立内部激励机制,完善涉企申诉案件接访制度,当好“项目管家”,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分别给予团队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及5万元奖励资金,着力破解制约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,实行台账管理,鼓励平台服务型企业为进驻平台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,简化产权交易部门手续,帮助企业纾困,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。
选择一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,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,建立党委、政府与企业、商(协)会联系制度。
首年贷款保证保险保费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、2000万元及以上,坚决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家人身权、人格权等违法犯罪,依法审慎对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,适应季节性用工特点,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,建立对商标权、专利权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侵权行为的快速调处机制。
给予一次性补助。
各县(市)区政府、园区管委会 (二十五)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。
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差额,不得向企业转嫁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的费用支出,实现“四个一”帮扶工作全覆盖。
推进“品牌营口”建设,各县(市)区政府、园区管委会